论“法治天津”建设中检察职能的定位与发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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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坡山.论“法治天津”建设中检察职能的定位与发挥[J].法制与社会,201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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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坡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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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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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治天津"建设对检察工作在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及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与社会保障价值功能与"法治天津"建设具有极大的契合性。检察机关应找准自身价值定位,从打击经济犯罪、加强诉讼监督、创新社会管理及加深内部监督等角度,调整检察工作,满足"法治天津"建设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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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天津 法律监督 社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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