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民法对人格仅的保护
作者姓名:石景春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    要:中国民法典制定在即,有学者提出我国应该摈弃德国潘德克吞体系,而采用"人法"--"物法"二元论体系,更是有"新人文主义"与"物文主义"之争.本文看来,皆由于民法典保护人格权的目的与方式的看法不同而引起.丈中从人格概念的沿革及人格权的涵义等方面来探讨我国应如何保护人格权.

关 键 词:人格  身份  人格权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