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痛批反常伦理作品:善有恶报,恶有善报休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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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晖,莫斯其格.广电总局痛批反常伦理作品:善有恶报,恶有善报休矣[J].精神文明导刊,2010(8):4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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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晖 莫斯其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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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继下达规范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的管理通知后,近日,国家广电总局指出近期电视剧制作中出现的“不足取的创作倾向”——用反常伦理现象作为剧情主要推动力,并“凸显善有恶报、恶有善报,造成善恶观混乱”,“整体格调不高”,是一种不应该提倡的创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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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广电总局 善有恶报 伦理 作品 电视剧制作 电视节目 创作倾向 创作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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