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关于我国商个人体系的再思考
作者姓名:
马永祥
作者单位: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侦查系,河南郑州,450053
摘 要:
在我国传统理论中,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小商贩往往被界定为商个人。这种传统界定已经过时并不能适应商法发展的新趋势,应原则上将三者视为民事主体的同时,为其保留成为商主体的可能,以贯彻私法自治原则。这对于商法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将具有重大的意义。
关 键 词:
商个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个体工商户
小商贩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