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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正明诉上海工程成套总公司、无锡市环境卫生工程实验厂专利侵权上诉案
摘    要:上诉人(原审原告):陆正明,男,49岁,上海市环卫废弃物处置管理处工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工程成套总公司(原名上海经济区环保节能工程成套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乔金,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无锡市环境卫生工程实验厂(原名无锡市垃圾处理实验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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