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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河南省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摘    要: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制定的《河南省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八月十一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河南省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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