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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不是救命稻草
引用本文:毛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不是救命稻草[J].检察风云,2007(23):18-21.
作者姓名:毛磊
摘    要:2007年9月,法院终审判决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刘连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对刘连琏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中,刘连琏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数额的财产折合人民币2000多万元.……

关 键 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人民币  合法来源  个人  剥夺政治权利  无期徒刑  数罪并罚  受贿  管理委员会  资产监督  国有  海南省  判决  终审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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