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公平和正义并不是现代国家所独享的价值观,中国农村社会内部也有一套相对完善的基于地方传统和地方文化而来的农民公平观和社区正义观。但是,近年来的国家基础权力建设过于重视技术性治理的价值,过度依赖普适性的现代公共规则,阉割了农民的自治权限,使村庄处于被束缚的状态,地方上的公平观念和正义观念失去了秩序生成与维系能力,而外来的规则又没有能够在乡村社会确立起主体性地位,乡村治理困境由此而生。要想为村庄解除束缚,走出治理的困境,一个值得探索的路径是构建国家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有机衔接的机制,构建村民自治权的包容性增长机制,赋予农民真正的、充分的自治权,发挥地方传统资源的现代治理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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