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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失业保险办法》的决定
摘    要: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98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失业险办法〉的决定》已经2008年3月21日省政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日起施行。省长韩长赋二○○八年五月十二日省政府决定对《吉林省失业保险办法》做如下修改: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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