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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005年—2009年)的决定
作者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
摘    要: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黔府发[2010]20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及时清除阻碍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维护法制统

关 键 词:司法  规范性文件  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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