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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副区长染指土地置换收受3300万港币内情披露
作者姓名:游春亮  孟广军
摘    要:去年年底,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常委、常务副区长钟新明因染指一块土地置换,受贿3300万港币,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钟新明究竟是怎样落马的?近日,记者采访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有关办案部门,了解到该案办理的曲折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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