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在继续克服平均主义的同时,采取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逐步解决社会分配不公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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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葛洪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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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在分配领域中的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目前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中靠工资收入的职工之间,平均主义的分配现象尚未完全克服,在有些地方和单位还相当严重,例如:①各类成员的工资分配差距逐渐缩小;②奖金平均发放的比重越来越高;③多种津贴、补贴、劳保福利乃至实物发放增长很快,而这些非工资收入大多是人人有份、平均发放。二是出现了收入过分悬殊的新的分配不公,主要表现在广大靠工资收入的职工、干部、知识分子同许多非生产领域的公司人员,同某些从事“第二职业”者之间,特别是同私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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