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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腺出血的法医学鉴定
作者姓名:邓国宏  张益鹄  陈军山  符辉
作者单位: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公安分局,518048
摘    要:尸体解剖中胰腺出血较常见,原因较多。胰腺出血与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的肉眼形态甚为相似,前者常被误鉴为后者,但它们是不同原因的病变实体。胰腺出血对死因诊断较为间接,往往只具佐证意义,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是一种虽然很少见,但却是猝死的明确死因之一。因此,它们之间的鉴别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医学意义。如果把胰腺出血错误地鉴定为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猝死,就有可能把真正的死因遗漏,甚至把暴力性死亡的刑事犯罪案件错定为疾病性死亡。尽管过去对此已有一些论述,但在病理学和法医病理学界内部还存在某些认识分歧。为了引起同行重…

关 键 词:胰腺出血  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  法医学鉴定
文章编号:1008-3650(2005)03-0063-02
修稿时间:200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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