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审视律师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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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蔚文.重新审视律师定位[J].当代法学,2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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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蔚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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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律师角色错位 对法律与正义的追求是律师赢得公信力的职业符号。但无法否认的是,在相当一些中国律师那里,对钱的崇拜超过了对法律与公正的景仰。2000年,中国报考律师的人数超过了20万。在调查为什么选择这一职业时,多数人都将“收入高”排在第一位。 一个需要长年的法律训练、且时常能替当事人挽回巨大损失的职业,得到高收入是公平合理的。但如果赚钱成为这个群体中为数不少的从业者的一种追求,甚而为了赚钱而无视法律、无视社会正义,律师职业本身便会失去社会的信任,甚至会毁掉律师业。 社会认同错位 律师通过自己对法律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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