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一国两制”构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基本内容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国两制”方针的制定,经过了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人的探索和实践。共和国第一代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努力探索和争取以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形成了“一纲四目”思想,为和平解决祖国统一问题奠定了思想基础。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人,顺应“和平与发展”的时代要求,明确提出“一国两制”方针,并使之成为得到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国策。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人的积极推动和正确领导下,香港、澳门回归问题顺利解决,台湾问题也在积极运筹之中。“一国两制”方针在实践中证明了其可行性并得到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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