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概念新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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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陆诗忠.累犯概念新探[J].河北法学,19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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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陆诗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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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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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期以来,我国刑法理论界对累犯的研究,侧重于一些具体问题上,比如,假释以后又犯新罪的是否可以构成累犯;缓刑期满后再犯罪能否构成累犯;前罪已受外国刑罚处罚,能否成为累犯构成条件等,①忽视了对累犯概念的研究,既使有所研究,也是停留在对累犯法律规定进行注解这个层面上,使条文变为“学术”语言。笔者认为,这种研究状况是与较为发达的刑法理论极不相称的。传统的刑法理论认为,“所谓累犯,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累犯是指曾被判刑而又再次犯罪的;狭义累犯限定在广义累犯之中又具有法律特别规定的其他条件,并给予加重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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