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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罚没物品征免增值税规定根据现行罚没财物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各级行政执行机关、政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的罚没物品变价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规定如下:一、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属于一般商业部门经营的商品,具备拍卖条件,由执罚部门或单位商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公开拍卖,其拍卖收入作为罚没收入由执罚部门和单位如数上缴财政,不予征税。对经营单位购入拍卖物品再销售的应照章征收增值税。二、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属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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