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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供”定罪绑架犯被判极刑
作者姓名:李金龙
作者单位: 
摘    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这是我国法律一贯遵循的原则.但是,发生在5年之前的一起绑架杀人案,由于吉林省吉林市警方明察秋毫,广泛取证,调查入微,在无法找到被害人尸体的情况下,审判机关依据公安机关的审讯录像,将被告人处以极刑.2002年国庆节前夕,现年29岁的绑架杀人犯姜琳被押赴吉林市郊的黑沙岭刑场执行枪决.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响,一个罪恶的生命宣告终结.至此,杀人犯姜琳成了吉林省建国以来第一例没有找到被害人尸体而被执行枪决的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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