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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巩固“一脚油门踩到底”——《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解读
引用本文:邓云秀.立法巩固“一脚油门踩到底”——《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解读[J].海南人大,2011(2).
作者姓名:邓云秀
摘    要:1994年,我省对公路规费征收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将公路养路费、过路费、过桥费和公路运输管理费四费合一,统一征收燃油附加费。1996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以立法促进和保障该项改革。2008年12月,国家实施燃油税费改革,将我省征收的燃油附加费改为车辆通行

关 键 词:税收征收管理法  管理条例  海南经济特区  税费改革  机动车辆  车用汽油  通行  人大常委会  法律责任  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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