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对盗窃案件不宜降一格量刑
作者姓名:朱小芹  李继华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
摘    要:一段时期,审判机关对盗窃案件降一格量刑似为普遍。例如,被告人杨某、王某合伙盗窃面包车一辆(价值42780元),在销赃过程中被抓获。某法院认定结伙盗窃机动车辆,“数额特别巨大”,依刑法第264条规定分别判处杨某、王某有期徒刑5年、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