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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我只有一次说话机会
作者姓名:陈雄飞  赵晓秋
摘    要:打个比喻,我打你一巴掌你可以提请精神损害赔偿,但我把你打成植物人了,你反而不能提请精神损害赔偿了。这是一个再浅显不过的悖论。 我在代理这个案件时发现,在当前法律界强调被告人权利之声一再高涨的同时,被害人权利的被遗忘和忽视又何其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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