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美国州宪法解决香港基本法的两大难题之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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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南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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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自成立以来,起草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特别是在未来香港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互相制衡的政体原则上,内地“草委”与港地“草委”取得了共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委员们对下述两个重大而又棘手的问题争论颇多,难以协调。一是关于基本法与中国宪法的关系即基本法的法律地位问题;二是关于香港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的关系即是以前者为主导抑或以后者为主导的问题。对此,笔者试图借鉴对美国州宪法(以下简称“州宪法”)的研究成果,并结合香港的现实状况,提出解决上述难题的方案,供有关人士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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