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
摘    要:<正>(2014年11月28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对《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作如下修改:一、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体系建设,落实乡镇

关 键 词:农村道路交通  交通管理  交通安全管理  城市快速路  安全体系建设  安全违法行为  交通安全知识  信息系统平台  拖拉机登记  交通高峰期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