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法律适用问题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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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俊.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法律适用问题分析[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2):8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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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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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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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生产、销售民间偏方"、"生产、销售保健品"、"销售假冒中药材"等危害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定性,应结合具体案情选择适用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在犯罪形态上,生产假药罪以制成成品得以出厂销售为既遂,销售假药罪以进入交易环节为既遂。在刑罚裁量上,应贯彻从严刑事政策精神,加大刑法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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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危害药品安全犯罪 罪名 犯罪形态 刑罚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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