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相邻纠纷的特点及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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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翠银,葛乃余.当前相邻纠纷的特点及其处理[J].政治与法律,19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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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翠银 葛乃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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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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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相邻纠纷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连或相近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使用人),在行使权利时,未能尊重他方权利或于他方以方便而发生的纠纷.相邻纠纷虽是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但作为一项民事权利的相邻权,在我国还是由一九八六年四月二十六日第六届全国人大所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首次确认.自此,人民法院接待、受理的此类纠纷成倍增加,据上海市某县法院的统计,一九八七年比一九八六年增加了二倍.而一九八八年又比一九八七年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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