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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买功”行为的性质
作者姓名:谭卫红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摘    要:“买功”能否认定为立功,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和法学理论界存在较大争议,主要有肯定说、否定说和区别说三种观点。“肯定说”的观点值得赞同,“买功”行为应当认定为立功,其原因有:认定“买功”行为构成立功,是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认定“买功”行为构成立功,是基于立功制度的价值追求;认定“买功”行为构成立功,是基于立功制度的本质特征。因而,不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立功动机何在,只要其客观上作出了查证属实的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其他利于国家和社会的行为,均应依法认定为立功。

关 键 词:买功  评析  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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