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下对保险利益的再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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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建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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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学院,上海,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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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新修订的《保险法》对保险利益定义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并且将保险利益归属由投保人扩大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时,对于保险利益的时间效力问题,新《保险法》亦在区分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的基础上,作出了全新的系统的规定。因此,我们必须顺应立法的潮流,革新传统的观念,对立法关于保险利益的创新进行学理上的探究,重新认识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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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险利益 投保人 被保险人 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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