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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身份保护的是什么权利
作者姓名:伟明
摘    要:广东梅州市、兴宁市、黄陂镇三级人大代表石育清被人举报用340张白条侵吞公司3000多万元资金,警方侦查后提请逮捕,梅州市检察院审查后,虽然也认定石育清涉嫌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但鉴于其人大代表身份,并且认为其“不会逃跑、不会串供、不会危害社会”,“无逮捕必要”,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由于引起争议,广东省检察院与公安厅研究后,发文要求对石育清刑事拘留,梅州警方也报请了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但此时,“不会逃跑”的石育清,已经真的逃跑了。

关 键 词:人大代表  挪用资金罪  权利  保护  市人大常委会  职务侵占罪  梅州市  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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