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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摘    要:<正>济厅字[2017]26号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济南警备区,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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