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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标准的尺度“公认性”要准确把握
引用本文:吴淑芬.选人标准的尺度“公认性”要准确把握[J].党政干部论坛,1995(7).
作者姓名:吴淑芬
作者单位:江苏新沂市委!副书记
摘    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如何选好用好适应经济迅猛发展需要的好干部,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关于“选人用人要注意社会公论”的新要求,江泽民总书记和胡锦涛同志也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多次强调了选任干部必须注意“群众公认”、“社会公认”的观点。这一观点的提出,既体现了新形势下党的政策的基本原则,又使党用干部与市场经济选人得到了有机的辩证统一,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公认性”观点拓宽了新时期干部选任工作的思路 首先,所谓“社会公论”或“群众公认”,是指社会各界公众对具体“感应体”的感知和反映,是对“感应体”的具体评论、评价及认可程度。提出选人用人要注意“公认性”的要求,就是在选任干部工作过程中,必须充分收集社会各方面的看法和反映,作为考任干部的依据,保证选人的准确性和用人的可靠性。 其次,“公认性”标准的提出符合时代发展趋势。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的利益、价值观念各有其不同的时代特征。建国前,亿万人民群众的最大愿望是推翻三座大山的压迫。在心理认同上普遍认可了领导他们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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