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口头合同诈骗如何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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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喻美奇 陆晓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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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喻美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陆晓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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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 2000年11月,被告人秦卫石化名秦兴石,为牟取非法利益,以虚构的“韩丽装饰制品有限公司”的名义,向上海舟士塑料厂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的价格订购塑料窗帘配件。双方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日期等事项达成口头协议,并约定了付款期限。2001年1月3日,被告人秦卫石从该厂提取价值人民币52500元的塑料窗帘配件15000套,将货物用于抵债后逃逸。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秦卫石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秦卫石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证据和罪名没有异议。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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