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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对在园受伤孩子应负责任
摘    要:编辑同志: 我的5岁女儿娟娟在幼儿园与另一个叫宁玲的女孩打架玩时,眼睛受了伤,住院治疗40多天,花去医疗费用共计3500元。我们要求幼儿园和宁玲的监护人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宁玲的父母通情达理,同意赔偿我们部分经济损失,并一再向我们赔不是。但幼儿园的领导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理由是我的小孩是被宁玲致伤的,责任应该完全由宁玲的父母承担,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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