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委員会关于派駐縣監察室若干工作問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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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有重点地加强对農業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省監察廳現已在晋城、襄垣、潞安、平遙、离山、汾陽、盂縣、忻縣、崞縣、代縣,臨(犭夺)、解虞、洪趙、臨汾、聞喜、平鲁、大仁、陽高等18縣置派駐監察室。有关在上列各縣派駐監察室在工作中的若干活动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56)國監一程字第4号"关于派駐縣監察組的若干工作問題的指示"(省人民委員会(56)省政刘字第32号函轉發,載1956年第9期山西政报)中已有明文規定。为了便于开展工作,根据我省具体情况,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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