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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行政人员粗暴执法或取消执法资格
摘 要:
行政执法人员的野蛮执法行为一直都是社会谴责的焦点。为更好解决问题,广东拟修改《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近日,条例修订草案被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草案规定,行政执法人员不按规定持证上岗执法,执法态度恶劣、粗暴,野蛮执法的,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情节
关 键 词:
修订
执法行为
解决问题
资格
粗暴
人大常委会
行政执法责任制
持证上岗
广东省
行政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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