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领导不得擅定自己薪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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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仲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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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第二章为廉洁从业行为规范,明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不得违反规定办理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不得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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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办公厅 国有资产 行为规范 企业改制 资产评估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决策原则 廉洁 重大决策 薪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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