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要求省领导讲话不得超9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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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祚.广东要求省领导讲话不得超90分钟[J].共产党员(沈阳),20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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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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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东省委把2009年确定为全省的工作落实年,要求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认真落实一查四减的要求。规定召开会议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讲话一般不超过1个半小时,其他领导同志的讲话不超过1个小时;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2天,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建立机关干部利用法定节假日回乡调研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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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会议 长效机制 机关作风 省政府 广东省委 法定节假日 半小时 要求 机关干部 领导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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