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前掌门单笔受贿1.6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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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春先.中石化前掌门单笔受贿1.6亿元[J].共产党员(沈阳),20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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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春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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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7月15日,陈同海接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一审死缓判决书。判决书显示,这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从1999年至2007年6月,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95亿余元。性格复杂的双面人今年61岁的陈同海系中共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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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石化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受贿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为他人谋取利益 职务便利 总经理 企业经营 中级法院 判决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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