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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
摘    要: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促进妇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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