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去掉“专业”二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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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正庆,胡德平.要不要去掉“专业”二字[J].中国人大,20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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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正庆 胡德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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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常委会 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周正庆),全国人大常委会 委员全国人大内司委委员(胡德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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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草案中的“专业”二字,我认为含义不清楚,是不是合作经济组织必须是一个专业?如果包括几个专业行不行?从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现状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中,从事种植业的占47.6%,畜牧业占24.7%,渔业占5.1%,农机服务业占4.1%,其他行业占18.5%。”这里的“其他行业”是什么行业?这几个行业可不可以交叉?我建议,对“专业”这二字要再斟酌一下。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中能否考虑一下不说“专业”?再放宽一点行不行?只要是农民合作经济,都应该包括进来。专业的也好,主业与辅业结合的也好,产供销一体化也好,都应支持,只要是农民合作经济制度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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