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如何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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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侯天洪.律师如何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法律服务[J].中国律师,2009(10):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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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天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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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介治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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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农村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虽然短期内解决了农民温饱问题,但2.45亿农户在分散小块的土地上耕作,缺乏资金和技术,农产品生产效益低下,缺乏竞争力和发展后劲。借助于国际通行的合作社组织形式.走中国特色的道路是我国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的现实选择。《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为规范和支持农民组织起来提供了新的法律保障,同时也为律师服务提出了新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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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民专业合作社 律师服务 法律服务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 家庭承包经营 农产品生产 合作社组织 改革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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