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与过错——从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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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银萍 单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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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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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侵权行为是一种客观事实,而侵权责任是一种法律价值判断。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两者有着各自不同的构成要件。对于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问题,学术界已经初步达成共识,而过错以及过错在侵权责任中处于何种地位都是尚未解决的问题。本文从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角度分析了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与过错分别处的地位,进而得出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可以作为过错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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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 识别能力 过错 |
文章编号: | 1007-8207(2003)08-0084-02 |
修稿时间: | 2003-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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