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可──防止翻供的有效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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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友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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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办案中有时能碰上几个“无赖”——前面招供,后头翻供。“翻供”并不可怕,关键在于证据确凿。这已成为许多办案人员之共识。不可急功近利。办案必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既要抓紧时间,不失时机,又要稳扎稳打,切不可“三步并作两步走”。不可因小失大。任何案情必有细节,恢复事物的本来面目,关键在于搞清细节,才能使案情暴露无遗。细节就是质量,忽视细节就是忽视办案质量。“翻供”者往往从某个细节入手叫你“全盘皆输”。因此细问、细记、细查、细取,像蜘蛛编网似地一丝不苟,再狡猾的对手也难以翻供。不可以推理代证。推理在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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