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制度不合理吗?——兼与方金华、林旭霞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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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学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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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山东,威海,264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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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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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动产抵押权制度。这一法制创新既不会引起理论上和实践上的缺陷,当然就更不会因所谓的缺陷而被让与担保制度替代。相反,《物权法》关于动产抵押权的规定为我们进一步创新担保物权体系,并最终制定一部“统一动产担保法”开辟了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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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动产抵押 让与担保 物权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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