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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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泽强,胡陆生.再论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J].法学,20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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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泽强 胡陆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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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
(郭泽强),中国人民大学(胡陆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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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从客观方面对新刑法第20条第2款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与“造成重大损害”的关系进行探讨,主张防卫过当成立的“新两条件说”。并认为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可以细分为行为限度条件(即必要限度)与结果限度条件,并建议以“基本适应说”取代“适当说”作为确定必要限度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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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防卫过当 限度条件 必要限度 基本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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