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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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职秀,王平.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障碍[J].中国检察官,2001(2):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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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职秀 王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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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检察院
(王职秀),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检察院(王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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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嫌疑人本身的心理障碍 (一)惧怕受罚心理。嫌疑人大都在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工作,有的甚至有一官半职,可以说是社会上的一些既得利益者。如果他们承认罪行,不但要丢乌纱,甚至连饭碗都保不住,而且往日的荣誉与尊严都将丢失殆尽。因此,他们总是想办法回避实质问题,或者避重就轻。而另一部分犯罪嫌疑人自认为犯罪次数多,群众意见大,法律不会轻饶自己,反正说了也可能会重判,或者一辈子就这么完了,因而横下一条心,雷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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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贪污犯罪 贿赂犯罪 犯罪嫌疑人 认罪障碍 心理障碍 审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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