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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废除旧法的再认识
摘 要:
长期以来,法学界流行着一种观点,认为无产阶级革命必须全部、彻底地废除旧法。现在看来,这一观点值得商榷。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指出:“旧政府的纯粹压迫机关应该铲除,而旧政府权力的合理职能应该从妄图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力那里夺取过来,交给社会的负责公仆。”“那些社会留给中央政府的为数不多然而非常重要的职能,则不应象有人故意捏造的那样予以废除,而应该交给公社的官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76页)列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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