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城镇超龄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待遇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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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渝办发[2011]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6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城镇超龄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待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一)调整范围。1.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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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事 待遇 调整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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