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基本案情杨某,中共党员,系某县劳动社保局干部。2004年4月7日,朋友王某将1400元交给杨某,请其代缴2004年社会养老保险费1392元。4月10日,杨某通过该局办公室电脑,破译了该局2名计算机社保管理系统操作员的口令和密码,进入社保管理系统缴费程序,在王某的账户上虚缴了2004年社保费1392元,事后告知王某已代其缴纳社保费,并将余款8元退还给王某。当日该局出纳在核对账款时,发现短款1392元,因误认为自己工作出错,遂私下赔付了1392元。次日中午,杨某以同样手段在账上为其父亲虚缴社保费1392元,为其姑妈虚缴社保费7831元,共计9223元。当天下午,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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