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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物权,我们就无法有尊严地生活
作者姓名:董阎礼
作者单位:本刊记者
摘    要:“我的财产,除了我之外,任何人都不能侵害和妨害。”——“宪法里规定的与公民的权利相对应的义务人是国家、各级政府。民法里对权利的确认,比如说,对我的财产的所有权的确认,就意味着除了我之外,任何人都不可以侵害。如果想使用我的东西,可以,但要跟我谈,通过交易来允许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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