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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摘    要: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  暂行条例  消费税  行政单位  个体工商户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委托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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